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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图鸥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

· 制度

深圳市图鸥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

目录

第一章 总则 

第二章 健全领导责任机制

第三章 健全道德法制教育机制

第四章 健全制度运作机制

第五章 建立调处工作报告制度

第六章 其他 

第一章 总则

为规范深圳图鸥公益事业发展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重大事项,促进中心健康发展,根据《慈善法》和《深圳市图鸥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章程》,结合实际制定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。坚持“统一领导,协调有力,职责明确,运作规范,工作高效”原则,做到全员参与,齐抓共管。 

第二章 健全领导责任机制

建立领导责任制,形成中心执行主任负总责,部门负责人具体负责,办公室牵头协调,做到工作靠前,督办调处有力,矛盾纠纷疏导化解成绩明显。 

第三章 健全道德法制教育机制

使中心员工恪守社会美德和知法、懂法、守法,把全中心员工的道德法制教育与化解内部矛盾纠纷结合起来,使大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,真正把化解矛盾纠纷纳入法制轨道,从根本上加以解决。 

第四章 健全制度运作机制

中心调解员对单位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、隐患,要深入进行排查化解,对每起纠纷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,做到“三定”、“三包”,即定牵头领导,定责任人,定办结时限和包调处,包跟踪、包反馈。 

第五章 建立调处工作报告制度

上报材料包括调解数量,主要类型,纠纷的特点、动向和规律及解决办法,预防措施等。 

第六章 其他

1. 本制度由中心办公室制定,于公布之日起实施

2.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心办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