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图鸥公益事业发展中心服务承诺制度
第一章 总则
1.为明确服务标准、规范服务行为、接受社会监督,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,结合本中心公益服务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2.本制度适用于中心面向社会公众、服务对象提供的各类公益服务项目,包括信息咨询、技术公益培训、数字化公益支持等。
第二章 服务承诺内容
中心就下列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:
服务内容:明确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、内容清单与开展形式;
服务程序:公开申请/报名、审核、服务开展、反馈的流程与时限;
服务标准:服务质量要求、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保密义务;
费用承诺:公益服务不向服务对象违规收费,收费项目明码标价;
违诺责任:未按承诺提供服务时,受理投诉并限期整改、公开致歉或补偿。
1.服务承诺经秘书长审核后,通过官网、公众号及服务现场公示栏发布;项目调整时同步更新承诺内容并重新公示。
2.公布投诉监督电话与邮箱,接受服务对象、捐赠人及社会公众监督。
第三章 违诺处理与考核
1.收到违诺投诉后【5】个工作日内调查回复;属实的一般问题【10】个工作日内整改并向投诉人反馈,重大问题报理事会研究。
2.建立服务承诺履行台账,将违诺情况纳入员工绩效与部门年度考核。
第四章 附则
1.本制度自中心办公室制定,并于2025年1月1日通过。
2.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中心办公室。